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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简化集装箱装卸作业计费实行综合作业费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2-11 生效日期: 1999-04-01
发布部门: 铁道部
发布文号: 铁运[1999]2号

各铁路局:
  为了简化集装箱装卸作业的计费工作,便于集装箱货物运输的报价,扩大集装箱运输市场,部决定对铁路货场的集装箱装卸作业实行按综合作业费率计费的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铁路货场进行的集装箱装卸作业,均按本通知的规定核收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率如附表。

  二、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范围集装箱在货场内的装卸综合作业按实际作业情况的不同,分为集装箱装卸车(门到门运输)、集装箱货场内装掏箱、进出口国际集装箱国境站换装、集装箱中转(换装)和集装箱回空装卸等综合作业。
  (一)集装箱装卸车
  1、发送综合作业:是将空箱由空箱堆存地点装上货主的汽车,重箱由货主的汽车上卸至装车货位,重箱装上火车。
  2、到达综合作业:是将重箱由火车上卸至重箱货位,重箱装上货主的汽车,空箱由货主的汽车上卸至空箱堆存地点。
  (二)集装箱装卸车并货物装掏箱
  1、发送综合作业:是将空箱由空箱堆存地点搬运至货场的装掏箱作业地点,将货物由货主的汽车上卸下并装入箱内,重箱由装掏箱作业地点搬运至装车货位,重箱装上火车。
  2、到达综合作业:是将重箱由火车上卸至到达货位,重箱由货位搬运至货场的装掏箱作业地点,将货物由箱内掏出并装上货主的汽车,空箱由装掏箱作业地点搬运至空箱堆存地点。
  (三)进出口国际集装箱的国境站换装作业、集装箱回空(含自备箱)装卸和中转(换装)装卸综合作业,作业范围均为一装(火车或汽车)一卸(火车或汽车)。

  三、每个集装箱在发站或到站只能核收一个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在货场内由铁路进行装掏箱作业的,核收集装箱装卸车综合作业费时加收集装箱装掏箱综合费;在货场内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自行装掏箱(包括货物装卸汽车)的,不加收集装箱装掏箱综合费。其他增加或减少装卸单项作业过程的,集装箱装卸综合作业费不增不减。

  四、固定车体的20英尺集装箱,卸车时将货物由火车上(箱内)卸至货位,再装上货主的汽车;装车时将货物由货主的汽车上卸至货位,再由货位装上火车(箱内)的装卸作业,比照附表一规定的集装箱装卸车(门到门运输)综合作业费率核收。

  五、国际联运进口的集装箱在国境站的换装作业按附表二规定的费率,由国境站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核收。实际发生的集装箱中转装卸(或换装)按附表二规定的费率向运营清算。

  六、自备集装箱回空装卸作业按附表二规定的费率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铁路集装箱回空装卸作业按附表二规定费率的50%向运营清算。

  七、因站场条件和货运作业组织的需要,集装箱发到作业量较大的货场如发生的空重集装箱搬倒作业量较多的,由铁路局规定路内向运营清算的条件及费率。

  八、对集装箱装卸作业综合费,铁路局应规定各单项作业的内部分劈标准,按各装卸作业单位完成的单项作业的实际工作量分配作业收入。

  九、为增加装卸工作量,在装卸部门保本微利的情况下,经铁路局批准,集装箱装卸综合费率可适当下浮。

  十、本通知自1999年4月1日起执行,部铁运
  [1995]110号文所发《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费率》以及其他文电中有关集装箱装卸作业的计费条件、费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铁道部
199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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