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甘价房地[2001]28号
省抗震办公室:
你办甘抗发(2000)015号收悉。我局研究制定的《关于收取抗震设防技术咨询服务费的批复》(甘价房地[1998]281号)已试行期满。根据试行情况和你办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办所属抗震防灾协会组织专家对新建工程项目包括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防技术审查时,向委托建设单位收取抗震设防技术咨询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多层建筑工程:每平方米0.5元。
2、高层建筑工程:每平方米1.0元。
3、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每平方米1.5元。
省抗震防灾协会收费前须到省物价局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