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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农村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等单位为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08 生效日期: 2003-01-08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市教委、市社科联:
  你们《关于尽快命名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请示》(渝教文(2002)94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尽快实现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零的突破,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农村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等16个研究机构为首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二○○三年一月八日
附:首批“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名单
农村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西南农业大学)
心理学与社会管理研究中心(西南师范大学)
西南少数民族教育与心理发展研究中心(西南师范大学)
外国语文研究中心(四川外语学院)
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西南师范大学)
毒品犯罪与对策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大学)
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重庆工学院)
中国诗学研究中心(西南师范大学)
三峡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重庆师范学院、重庆三峡学院)
重庆市课程与教学研究基地(重庆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西南师范大学)
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西南政法大学)
区域经济研究院(重庆工商大学)
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
人口、资源、环境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重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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