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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撤销“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08 生效日期: 2006-05-08
发布部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卫监督发[2006]181号

北京济世堂中医药保健研究所、聊城市绿源蜂胶科贸有限公司
  根据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卫生监督检查结果,你单位委托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生产批号:2004.08.26)中含有“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等化学合成药物,已经有关单位检验证实。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 条规定,我部对你单位生产的“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进行重新审查。经审查,确认“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中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等化学合成药物。我部认为,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 条、第 条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  条的规定。现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 二十七 条规定,决定撤销“济世慈航牌绿源蜂胶胶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384)。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〇六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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