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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1-15 生效日期: 2004-11-15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厅发[2004]54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齐鲁化工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军分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的发展观,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现场指导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全力化解重大不安定因素,推动了“平安淄博”建设,全市经济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但是,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非常繁重,特别是临近年底,是各种矛盾的多发期,为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活动的重要意义
  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倾听群众的呼声,体察群众的情绪,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实效,把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活动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切忌走过场、做表面文章。要把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作为一次社情民意的大调查,及时发现当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把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作为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益探索,进一步畅通与群众交流、沟通、联系的渠道,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把领导干部下访化纠纷解民忧作为督促基层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督促基层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好,增强基层干部为民排忧解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基层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上下联动,推动下访活动向纵深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把下访工作的重点向乡镇(街办)、企业和村居延伸,实行上下联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相关人员,重心下移,工作前置,认真听取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详细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思想动态以及各类矛盾纠纷,重点解决基层自身解决不了的事情。要进一步畅通渠道,敞开接待,下访前要按照接访领导、范围、时间、地点、形式、程序和结案“七公开”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预知,努力提高透明度,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疑必释、有难必解。年底前要加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的力度,集中解决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对辖区内未处结的信访案件,要认真研究措施和办法,限期予以解决。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下访的工作责任制、包案责任制、归口办理制、限期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机制,确保工作收到实效。要把常年接访和定期约访、重点走访和领导下访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上下贯通的网络体系和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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