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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局关于举行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考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28 生效日期: 2006-03-28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文号: 乒羽字[2006]115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骸⒐阒萏逵?г海?lt;SPAN lang=EN-US>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裁判员管理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竞字[2004]322号)文件的精神要求,为培养羽毛球裁判队伍的骨干力量,提高全国羽毛球裁判员业务水平,提升裁判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国举办大型全国性以及国际高水平羽毛球赛事的需要,我中心计划在2006年7月13日至23日期间,结合全国羽毛球冠军赛举办“第十二届晋升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考试”。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提前做好对一级裁判员的选拔和考试的报名工作。现将此次晋升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名额
  (一)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政宣传文
  化体育局各选派3名;北京体育大学选派2名;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各选派1名羽毛球一级裁判员参加晋升国家级裁判员的考试。
  (二)非一级裁判员,在符合破格报考条件时,可不受一级裁判员报考条件限制,且不占用上述名额限制申报(各单位最多只能申报1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一级裁判员应符合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中关于裁判员技术等级的有关规定:
  1、精通羽毛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
  2、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组织羽毛球竞赛的裁判工作能力;
  3、掌握羽毛球竞赛编排方法和英文规则;
  4、任一级裁判员满三年,且2004-2006年度在各省市注册,在我中心注册备案者(未注册备案者须在2006年5月1日前报我中心备案);
  5、至少两次任全国性比赛辅助裁判员或至少三次在省级比赛中任裁判员以上职务;
  6、男裁判员50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裁判员4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较好。
  (二)非一级裁判员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有资格报考:
  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以上)资格证书,且口语较好,年龄在2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省级羽毛球队从事过三年以上的专业训练,或者在体育学院专修羽毛球项目,并已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手续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内容,严格选拔合格考生,并按照通知要求的名额限制和报考条件,认真填写考生推荐表并上报。申请报考的裁判员应认真填写国家体育总局印制的最新申请裁判员等级的登记表(见附件,或从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gov.cn下载表格),并由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审查盖章后,于2006年5月1日前将该表一式两份寄至我中心,由我中心报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进行审查。

  四、考试内容
  羽毛球竞赛规则、裁判法、竞赛编排方法、临场裁判能力和羽毛球比赛执裁中常用英语(包括临场英语)。

  五、考试形式
  比赛期间,将采用笔试、口试(英语口试)和临场执裁三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六、考试委员会
  ?006年第十二届晋升羽毛球国家级裁判员”考试委员会:
  主 任:鲁钢(乒羽中心)
  副主任:任春晖(奥组委)、冯平善(乒羽中心)
  委 员:刘国珍(乒羽中心)、郁鸿骏(上海)、林传潮、刘小峰(福建)、刘代娣(湖北)、雷铭基(广东)、刘茜(广西)、陈扬(解放军)
  福建省龙岩市体育局训练竞赛处选调2人参加考委工作,上述选派人员能否如期参加考委工作,请于5月1日前反馈至我中心。
  考委会将组成考试命题小组,负责确定考试题目、拟定考试细则以及评分办法,并组织实施考试,请各位考委根据考试内容事先做好命题准备。

  七、录取要求
  由考委对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作出评定,录取时按笔试、口试、临场执裁能力的综合分数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批(非一级裁判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进入总排名的前10名才能予以录取)。

  八、经费:
  (一)此次考试考委的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用均由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负担;
  (二)所有考生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费用均需自理。

  九、通讯地址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羽毛球二部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西门
  邮编:100061
  联系人:刘国珍、张浩然
  电话:010-87183495/3496
  传真:010-67158708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第十二届晋升国家级裁判员考试考生推荐表(略)
附件2:申请裁判员等级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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