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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8-19 生效日期: 2002-08-19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2]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
  2002年上半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为深入开展今年下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进一步整治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必须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在整个“十五”期间乃至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在当前尤其要克服思想松懈、厌战情绪,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防止反复,防止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深入推进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市)、各部门要遵照 “区县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注重协调。目前,个别区县(自治县、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规办)人员没有配备、经费没有到位、工作没有落实。这种“三没有”的现象必须立即整改,切实做到“三到”,即机构要落实,领导要到职,必要的人、财、物要到位,把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按上下对口、有利工作的原则,区县(自治县、市)整规办设在当地经委(经贸委)。市整规办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重大活动通报制度、向新闻媒体公布信息制度、信息统计报送制度等制度建设。加强检查和考核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三、强化执法,严惩、重罚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重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之间、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有关部门既要在联合检查上形成合力,还要确保在处罚上形成合力,形成各方联动、严惩、重罚的严打声势。严防在案件查处中产生的“三多三少”现象(即案件实际发生多、查处少,行政处理多、司法处理少,对一般人员处理多、对幕后主使处理少)。对涉嫌违法的,要坚决移送司法处理。对大案要案的查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督查;对查处不力、失职渎职导致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治理的,要追究责任。坚决打击食品领域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凡有生产或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对证照齐全的,实行“一次违规,红牌重罚;再次违规,终身出局”;对证照不齐的,坚决取缔,实行“一次违规,终身出局”。

  四、标本兼治,加大治本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资质要严格审查,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机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进一步明确执法的责任和责任追究制;深化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落实规范政务管理推行新的“十个一批”的工作措施。加快社会信用体制的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及个人经营行为的监控体系,工商、质监、海关、卫生、税务、烟草、盐务、文化等部门要逐步完善企业经营行为档案记录,尤其要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守信用和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记录在案,予以曝光,加以制裁,努力使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成为市场活动中的主流。
  综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区县(自治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食品、药品以外的物质产品的监督执法以质监、工商等部门为主,食品、药品监管以卫生、药监等部门为主,精神产品监管以文化、出版部门为主,市容市貌监管执法以城监城管部门为主,积极探索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

  五、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2002年下半年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加气站、充装站)专项整治工作。首先要抓“死角”,对纳入整治范围的1567个交易场所和全市的加油站(加气站、充装站)开展整治工作。二是要在树立一些先进的典型,培育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遵纪守法、群众满意的“诚信市场”、“文明市场”和“放心加油站”,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加快制定加油站行业的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审批,避免重复建设。
  (二)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继续加大对非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由卫生、质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食品打假联合行动。以食品、饮料、保健食品等集贸批发市场为重点整治范围,以集贸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地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生产经营者证照、定型及非定型包装食品、食品包装、食品虚假广告为重点整治内容,加大力度,联合行动,集中查处。进一步强化“二次违规、终身出局”的处罚措施,使集贸批发市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根本性遏制,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农资等不法行为和经营中的欺诈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以深入开展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的税收专项整治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继续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加大惩治偷税、漏税的力度。继续开展文化市场、建筑市场以及传销、印刷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查处和打击的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对建筑市场,要狠抓建筑管理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突出对建筑及装饰装修市场的专项整治。对文化市场要重点抓好非法经营网吧的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与公安、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把打击非法经营与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坚决打掉非法经营的保护伞。
  (三)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加强预防为主,以道路、水运和煤矿安全为重点,继续深化9个方面的安全整治工作,避免和减少特大事故的发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密查暗访工作。
  (四)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复。今年下半年,对开展的专项整治要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严打反弹、回潮现象。对反弹、回潮现象严重的领域,再次进行整治,巩固成果,取信于民。
  (五)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的整顿。加强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打击“黑社”、“黑车”、“野导”等无证经营行为、以及形形色色的非法“陪游”、“伴游”活动和欺客宰客、胁迫消费等违规现象。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变相转让许可证、“零团费”和“负团费”以及违反“六不准”(即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制作、发布虚假的、超范围的旅游广告;不准与未经目的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旅行社开展出境游业务;不准强制、诱导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不准低于成本销售;不准组织或诱导旅游者涉足色情场所)等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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