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6-28 生效日期: 2000-06-28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协会: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发挥统计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以适应政府职能和管理方法的转变的需要,促进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改革的不断深化,经研究,决定成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

  二、负责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调查,统一组织、管理和协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职能机构的统计调查活动。

  三、负责汇总、整理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资料,统一管理和发布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统计资料,审批和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职能机构制发的统计调查方案和统计调查表。

  四、进行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分析和研究,实施统计监督。

  五、指导全国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统计工作检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综合处,办事机构设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3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