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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关于批准换发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7 生效日期: 2006-03-17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安全管理司
发布文号: 国核安发〔2006〕47号

天津电力建设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许可证的请示》(津电建市场(2005)8号)收悉。
  依据《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HAF601)及实施细则(HAF601/01),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换证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审查,我局认为你公司具备了HAF601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同意向你公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A(06)03号)。你公司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规定的核承压设备安装活动。

  二、严格遵守国家核安全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严格遵守《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报告制度》。

  四、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五、持证期间,有效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六、在安装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七、核承压设备安装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天津电力建设公司民用核承压设备安装活动许可范围
核设施 核承压设备类别 核安全 安装活动范围 备  注
级别 及完成形式
压水堆 反应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稳压器、主泵、主管道 1级 根据认可的安装技术规格书、施工图纸和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安装,包括完成各项试验和检验项目,配合营运单位调试部门完成设备安装后最终试验性活动。并提供最终安装证明文件。 主要外协项目:
核电厂 控制棒驱动机构 1、3级 现场加工制作项目仅限于公称直径小于等于50mm的管道预制。 1、主泵安装需要制造厂的指导。
  堆内构件 3级   2、高温拉伸试验、落锤试验等;
低温核供热堆 反应堆压力容器、主换热器 1级   3、Ω焊机及Ω切割机;
控制棒驱动机构系统进口管 1级   4、400t平板车
控制棒驱动机构 1、3级
堆内构件 3级
压水堆核电厂及其它民用核设施 压力容器、储罐 2、3级
热交换器 2、3级
泵 类 2、3级
阀门类 1、2、3级
闸 门 2级
管 道 1、2、3级
支承件 1、2、3级
安全壳钢衬里 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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