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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采集报送人民银行系统现职正局级领导干部多媒体信息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20 生效日期: 2001-04-20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发布文号: 银办发[2001]104号
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采集报送领导干部多媒体信息的通知》(组通字[2001] 9号)要求,为推进组织干部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提高干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做好人民银行系统现职正局级领导干部多媒体信息采集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信息范围
  人民银行系统现职正局级干部。
  二、采集信息内容
  (1) 领导干部照片:近期正装半身正面免冠二●彩色照片。?
  (2) 领导干部录像:录像片长度为10分钟,要求真实地反映被拍摄人近期的工作、学习等活动,活动场景主要以办公地点为主,要有被拍摄人站立、行动、讲话等镜头;要有被拍摄人同期声2—3分钟(讲话内容限于介绍本职工作);要求特写镜头与全景镜头相结合。
  三、技术要求
  (1) 领导干部照片:背景采用39号灰色渐变背景纸,平光拍摄,成像清晰,光线反差小;照片长宽比例为5:4;照片人像头顶上部应有空间,下部应露出衬衣领尖,女同志按类似标准掌握。
  (2) 领导干部录像:录像要求使用Betacam SP(复合分量格式)摄像机拍摄,成像清晰,色彩还原正确,同期声清晰无杂音。
  四、报送办法
  (1) 领导干部照片每人十张(要底片),装入一个小信封。小信封上标明姓名、现任职务、拍照时间、每张个人照片背面标明姓名(用铅笔书写)。每单位一个大信封,大信封标明单位名称。
  (2) 领导干部录像资料用Betacam SP(复合分量格式)录像带保存,注明被拍摄人姓名、职务、拍摄时间、地点。
  五、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1年 7月 1日前,将有关多媒体信息资料报送办公厅新闻处(联系人:白力,电话:66194181,66016605)。上报资料中要注明各单位主办此项工作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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