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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202路等十三条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3 生效日期: 2003-01-23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3]12号
沈阳客运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新有人售票公交线路车辆实行无人售票价格的请示》(沈客集字[2003]7号)收悉。为促进我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改善市民乘车条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2路、204路、205路、208路、233路、234路公共汽车更新车辆后实行无人售票,票价调整为每人次1.00元;专线月票20元;持学生月票、老年月票、公用月票乘车有效,票价不变。
  二、市场专线103路、251路、503路、523路更新车辆后实行无人售票,票价1.00元不变,普通月票无效。
  三、联营线路601路、602路、612路更新车辆后实行无人售票,票价调整为每人次1.00元;月票继续执行专线联票25.00元、通用联票35.00元,普通月票无效。
  此批复的各公交线路票价,在更换车辆后执行,并认真做好车上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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