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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灌用水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08 生效日期: 2006-03-08
发布部门: 水利部
发布文号: 水农[2006]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目前,全国春灌用水工作已陆续开始。为确保春耕生产,实现夏粮丰收,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扎实做好春灌用水管理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实行科学用水、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合理调配水资源。现就加强今年春灌用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春灌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做好春灌用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2006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事来抓,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今年粮食丰收和农民增收的具体行动来抓,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春灌用水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积极开辟水源,千方百计增加水量,努力扩大灌溉面积。一方面要充分挖掘现有水利工程设施的蓄水潜力,另一方面要抓紧搞好灌排设施的维修、配套和改造,提高输水和节水能力,采取打井、修塘坝、截潜流、多引、多提、多拦等综合措施,尽最大可能满足春灌用水需要,保证春耕生产。

  三、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增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的投入,因地制宜地推广各种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各类节水灌溉、灌区节水改造、农业综合开发骨干工程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要尽快下达,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保证及时发挥效益。

  四、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按照各省发布的农业用水定额优化灌溉用水计划,积极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各灌区要合理制订灌溉用水计划,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要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优化配置、合理调度现有水源,努力保证春季生产需水要求。同时要积极开展土壤墒情测报、预报制度,为春灌和春耕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指导农民科学用水。
水利部
200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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