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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范率康同志“模范专职武装干部”荣誉称号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12 生效日期: 2001-10-12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巴南区一品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范率康同志,自1978年10月从事基层武装工作23年来,始终坚持人民公仆的政治本色,清廉正派,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他潜心钻研基层武装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出了一套做好基层武装工作的方法和经验,深化科技练兵,使民兵预备役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增强;他积极带领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地方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多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他所在的武装部先后15次被上级军事机关评为先进人武部,他本人连续23年被评为基层先进专武干部。2000年7月,范率康同志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后,多次谢绝组织的照顾,仍带病坚持在基层武装工作岗位上,满腔热情地为基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呕心沥血。范率康同志的高尚品格和突出成绩,为全市基层武装干部做出了表率。
  市政府决定,授予范率康同志“模范专职武装干部”荣誉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专职武装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要向范率康同志学习,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心系群众、无私奉献、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高尚品格和优良作风,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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