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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举办粮食仓储机械化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7 生效日期: 2006-01-17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粮食仓储机械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国粮办管[2005]163号),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国家粮食局先后在安徽省合肥市、辽宁省大连市举办了两期粮食仓储机械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班。通过培训,学员们掌握了粮库中现有主要设备的原理和操作使用方法,提高了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培训方式和方法受到了学员的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目前还有三分之一已报名单位的人员未参加这两期培训。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保证粮库安全生产和设备操作管理规范,经研究,定于2006年3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办第三期粮食仓储机械设备使用与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新建三批粮库中,已经报名但未参加前两期培训以及未报名参加培训的粮库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2006年3月21日~3月24日,3月20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安徽邮政宾馆(合肥市火车站西侧,电话:0551-4243101)。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负责承办,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通知未参加前两期培训的有关单位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三)请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于2005年2月28日前报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
  中国粮食研究培训中心联系人:沈红
  电  话:010-66094165、66094376
  邮政编码:100038
  传  真:010-66094382
  E-mail:pxch4165@vip.sina.com
二○○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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