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环发[2000]59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为促进开发和使用有益于环境保护的产品,统一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技术条件,现批准发布《再生纸制品》等四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的编号、名称如下:
1、HJBZ 5-2000 再生纸制品(代替HJBZ 5-94)
2、HJBZ 12-2000 包装制品(代替HJBZ 12-1997)
3、HJBZ 18-2000 节能、低噪声房间空调器(代替HJBZ 18-1997)
4、HJBZ 44-2000 再生塑料制品
以上技术要求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