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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健康教育、做好脊髓灰质炎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10-21 生效日期: 1993-10-21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脊髓灰质炎、碘缺乏病是两种严重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疾病,脊髓灰质炎往往使儿童留下终身的麻痹后遗症,碘缺乏病则是造成人类智力损害的最主要原因。因此,国务院最近分别责成有关部委召开了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会议及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大会,对在我国1995年消灭脊髓灰质炎、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等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为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这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脊髓灰质炎、碘缺乏病的危害性,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对脊髓灰质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积极配合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积极参与防治工作。

  2.要重视计划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脊髓灰质炎疫苗普服的组织发动工作,尤其是各级各类托幼机构要做好清点、登记及通知0-47个月儿童普服对象的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疫苗的转运、发放与喂服,保证服苗质量与服苗率。普服前要通过各种形式做好家长的宣传动员工作。

  3.要根据学校特点,结合脊髓灰质炎、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重点加强中小学健康教育。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关于“逐步做到按教学计划上好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的规定,按《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健康教育课时,搞好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要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脊髓灰质炎、碘缺乏病的危害,普及防治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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