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纠正自行在党政机关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08-05 生效日期: 1993-08-05
发布部门: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
发布文号: 人职发(1993)4号

湖北省人事厅:
  你厅自去年以来,未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自行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错误的。特别是在面临机构改革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下,这样做也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为此,请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机构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精神,对你省在党政机关自行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做法应予坚决纠正。此次机关评审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无论是否公布,当一律无效。并请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武汉市擅自在全市党政机关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问题,由你厅查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