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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市政府加强菜园坝地区综合整治通告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30 生效日期: 2000-03-30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渝办发[2000]42号
  菜园坝地区是我市最大的陆路客运交通枢纽,是重庆火车站和重庆汽车站等重要交通站点所在地。一段时间以来,菜园坝地区交通秩序、治安秩序混乱,市容环境卫生较差,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已严重危及到菜园坝地区客运交通枢纽功能的正常发挥,侵害了广大旅客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了重庆直辖市的整体形象。为了规范菜园坝地区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经营秩序和城管秩序,发挥好客运交通枢纽的集散辐射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菜园坝地区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市政府决定对菜园坝地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目标和步骤
  整治工作目标:通过全面贯彻、落实《通告》精神,规范菜园坝地区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打击违法经营和惩治犯罪,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整治工作范围:重点对菜园坝地区违反《通告》的各类行为进行整治。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范围内各汽车站、火车站都属整治范围。整治工作从2000年4月10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00年4月10日起至2000年6月30日止,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从2000年7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为巩固、总结和建章建制阶段。
  第一阶段分两步进行:
  (一)2000年4月1日至4月10日,做好治理整顿前的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召开各种会议,动员部署整治工作任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通告》和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对各种违反《通告》的典型事例进行曝光。各汽车站、火车站和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要求自查自纠,为整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2000年4月10日至6月30日,集中全力搞好整治,使整治措施逐一落实。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建章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整治工作的内容
  此次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市场经营秩序和市容城管秩序等四个方面,重点是整治客运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
  (一)整治公路和铁路客运交通秩序
  1.严格控制菜园坝地区公路客运新增运力和营运客车班次,禁止无营运手续和营运手续不全的车辆从事公路客运活动。
  2.菜园坝地区长途客车必须进站经营,加快对营运线路实行分线定站管理,定班、定线发车。
  3.实行统一微机售票,凭票进站,验票上车。车站核对载客数量,签单发车。
  4.集中整治期间在重要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站,查验运单,清点人数,对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5.对营运车辆违章停放,怠速待客,站外揽客等行为进行整治。
  6.严禁菜园坝南、北广场和珊瑚公园停车场停、发营运长途客车,禁止出租汽车在菜园坝北广场营运。
  7.进一步规范火车票的票务管理工作,实行售票情况公示制度,改善服务质量,杜绝以票谋私行为。
  (二)整治社会治安秩序
  1.坚决打击菜园坝地区倒买倒卖火车票、汽车票和场外售票交易及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招揽旅客的行为。
  2.坚决打击强拉或欺骗旅客乘车、住店、餐饮、购物的行为。
  3.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打击团伙犯罪,惩治敲诈勒索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整治市场经营秩序对无照经营、坑蒙拐骗、短斤少两、假冒伪劣、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
  (四)整治市容城管秩序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非交通占道、违章建筑、游摊游贩进行清理、整治。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建立菜园坝地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鸿举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马正其为第二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渝中区政府、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市政局、市公用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人防办、重庆铁路分局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并决定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崔坚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黄同科、市公安局副局长林育均、渝中区政府副区长王培、重庆铁路分局副局长林源渝兼任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参加办公室工作。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决定的实施和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监督《通告》的具体执行情况。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重庆火车站。
  (二)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1.市交通局负责整治长途客运秩序,督促各长途汽车站及客运企业严格执行《通告》,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管理,要组织强有力的班子和执法队伍,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公用局配合。
  2.市公安局负责整治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由市城管治安支队执行,市公安交管局、渝中区公安分局、铁路公安处配合。
  3.重庆铁路分局负责对重庆火车站内的各类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整治。并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实施对菜园坝地区的综合整治。
  4.渝中区政府负责对菜园坝地区的市场经营秩序、市容城管秩序进行整治,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市政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公用局、重庆铁路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渝中区政府要加强对菜园坝综合管理处等区有关部门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整治工作。
  5.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通告》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火车站、汽车站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定期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市综合整治办公室。
  (三)精心组织,协同配合,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1.在此次集中整治中,市交通局、市公安局、重庆铁路分局、渝中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班子,精心拟制实施整治的方案,抽调强有力的专门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全力以赴认真完成整治任务。
  2.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整治方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开展好整治工作。对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市监察局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渝中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要加紧进行菜园坝地区管理体制、管理政策法规的调研,为实现该地区长治久安创造条件,做好相应准备。
  4.各新闻单位要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市政府《通告》及整治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集中进行爱重庆、爱家园的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并参与窗口地区的环境、秩序的综合整治,通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次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整治的各项措施,把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早出成效。
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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