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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农开办关于32万亩荒碱地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6 生效日期: 2003-09-26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政办发[2003]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农开办制订的《32万亩荒碱地开发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32万亩荒碱地开发实施方案
  市农开办?(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荒碱地资源,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荒地荒滩荒水开发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开发目标
  2004年全市开发荒碱地32万亩,其中,上农下渔11万亩,深沟排碱条田21万亩。实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5万亩,养殖水面4万亩。重点建设广饶县西刘桥乡、大码头乡,垦利县西宋乡,利津县明集乡,横店集团,黄河农场和华城公司7个万亩高标准深沟排碱条田开发项目区;垦利县西宋乡、永安镇,河口区六合乡和横店集团4个万亩高标准上农下渔开发项目区;建成11个万亩高标准荒碱地开发高效生态示范区,以此带动全市荒碱地开发。
  二、项目布局和治理方案
  (一)项目布局
  项目区涉及全市5个县区,广北、黄河两个农场,济军生产基地和横店、华城两个公司
  1、上农下渔开发11万亩。其中,广饶县0.5万亩,分布在丁庄镇;垦利县2、6万亩,分布在西宋乡1万亩、永安镇1、6万亩;利津县0.7万亩,分布在汀罗镇;东营区0.8万亩,分布在六户镇0.5万亩、文汇办事处0.3万亩;河口区4万亩,分布在六合乡1.5万亩、河口办事处0.6万亩、太平乡0.6万亩、新户乡0.5万亩、义和镇0、8万亩;广北农场0.4万亩,分布在一分场;横店集团2万亩,分布在原渤海农场。
  2、深沟排碱条田开发21万亩。其中,广饶县4万亩,分布在陈官乡0、5万亩、大码头乡2万亩、西刘桥乡1万亩、丁庄镇0、5万亩;垦利县4、2万亩,分布在黄河口镇1万亩、垦利镇0.2万亩、永安镇1、6万亩、西宋乡1万亩、董集乡0.4万亩;利津县4、3万亩,分布在北宋镇0.4万亩、虎滩乡0.5万亩、盐窝镇0.5万亩、明集乡1、2万亩、利津镇0.4万亩、陈庄镇1、3万亩;东营区2.8万亩,分布在龙居镇0.6万亩、史口镇0.7万亩、牛庄镇0.7万亩、六户镇0、8万亩;河口区0.9万亩,分布在新户乡0、5万亩、孤岛镇0、4万亩;黄河农场1万亩,分布在一分场;横店集团2万亩,分布在大汶流;华城公司1万亩,分布在市畜禽良种场;济军生产基地0、8万亩。
  (二)开发治理形式和标准
  开发治理的形式主要有深沟排碱条田和上农下渔两种形式。
  深沟排碱条田开发就是根据盐碱程度和地下水位高低,确定合理的排沟深度和间距,采取灌排分设、排沟逐级加深、末级排水沟连通排河的水利配套措施,通过大水灌溉,达到淋洗盐碱,排出盐碱,降低土壤含盐量,改良盐碱地的目的。
  上农下渔开发就是在地势低洼和地下水位较高的重盐碱地区,通过挖池筑田、抬高田面、灌排分设等工程措施,排出盐碱,改良盐碱地,在台田发展种植业,池塘发展水产养殖业。
  总体要求是: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灌排分设,方田规格统一,宽林带建设,主林带5行以上,辅林带3行以上,推广耐盐树种和混交林。具体标准是:?
  1.深沟排碱条田开发
  农沟间距60-100米,方田面积60-100亩;
  农沟深2米,斗沟深2.5米,支沟深3米。
  2.上农下渔开发
  排沟深度执行深沟排碱条田标准。
  台田压实后高度达到2米以上,采取生物植被护坡措施;围坝宽实,底宽1米,高0.5米以上;池塘深不低于3米;根据土壤情况,台田与池塘之间堰台宽2-3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
  开发治理32万亩荒碱地,需修建沟渠路5152条,长3973公里,修建沟渠路、整平土地动用土方2376万方;田间工程配套建筑物4640座;上农下渔挖池塘、筑台田动用土方7788万方;上农下渔配套建筑物7040座;植树142万株。
  (四)开发建设具体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期工程开发20、7万亩。2003年10月10日前完成规划设计,经市农开办批准后,组织施工;2004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6月15日前进行一期工程验收。
  二期工程开发11、3万亩。2004年3月底前完成规划设计,经市农开办批准后,组织施工;11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12月15日前进行二期工程验收。
  三、投资概算和效益分析
  (一)投资概算
  工程概算投资16585万元。其中:
  1、修建沟渠路、整平土地动用土方2376万方,投资2614万元;
  2、田间工程配套建筑物4640座,投资3712万元;
  3、上农下渔挖池塘、筑台田动用土方7788万方,投资8567万元;
  4、上农下渔配套建筑物7040座,投资1408万元;
  5、植树142万株,投资284万元。
  (二)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产值25529万元,利润8935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512元,达到3429元。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荒碱地开发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协调解决荒碱地开发中出现的问题,定期通报荒碱地开发情况,研究工作思路。市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海洋与渔业、科技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各负责抓一个示范联系点;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荒碱地开发投资机制,将荒碱地开发资金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统一管理;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对荒碱地开发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荒碱地开发顺利实施。
  (二)建立市场化开发机制。改变由乡镇政府主导开发的模式,重点引导公司、企业、大户投资荒碱地开发,支持村集体、农户建立股份合作开发机制,有组织、有规划地开发和管理经营荒碱地。
  (三)建立配套的政策体系。按照市政府规定,在项目区内,按规划每开发1亩荒碱地,市财政给予贷款贴息(用自有资金开发的给予补助)60元,连续扶持三年,对一年完成三年开发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三年贴息资金一次性集中拨付。符合成方连片条件的,由市农开办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同时,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荒碱地开发的政策,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激发企业、群众开发荒碱地的积极性。
  (四)建立完善的科技支撑体系。重点开发示范片要明确责任部门,建立科技指导小组。同时,在种养殖上要鼓励引进优良品种,实现产品的优质化。结合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强科技培训,采取不同形式向项目区农民传授种养殖新技术。
  (五)建立示范基地。各县区要按照总体规划布局,在全面开发的基础上,重点抓好2个万亩高标准示范项目,总结经验,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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