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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市动物园、南山蔷薇园门票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20 生效日期: 2000-03-22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0]95号

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
  你局关于调整市动物园、南山蔷薇园门票价格文件收悉。近几年由于各项费用逐年递增,公园已入不敷出。为有利于公园进入良性循环,滚动发展,在召开听政会的基础上,经我局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调整市动物园、南山蔷薇园门票价格。根据《重庆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将调整门票价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动物园门票每票10元/人次;1.2米以下儿童免票;对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团体票(10人以上含10人)学生团体5折优惠;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8折优惠。园内鸟趣园、蛇馆合同期满即取消单独售票,不再设园中园门票。
  二、蔷薇园门票每票10元/人次;1.2米以下儿童免票;对现役军人、烈属、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七十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团体票(10人以上含10人)学生团体5折优惠;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8折优惠。
  这次门票价格调整之后,不再作季节性活动门票价格变动,各公园应不断地增加和调整园内的活动内容,继续完善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新定门票价格于2000年3月22日起执行,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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