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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21 生效日期: 2005-06-21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5]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05年广州博览会,定于2005年9月2日至5日在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组团参加,现将参加博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原则和目的
  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遵循政府组织协调、企业自愿参加、布展新颖大方、宣传郑州形象的原则,通过组团参展,扩大郑州对外开放,进一步开展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地共同发展。

  二、组团范围和规模
  组成由郑州市有关企业及单位参加的2005年广州博览会参展团,主要由各县(市)、区和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及我市工商企事业单位、龙头企业、名优特新等名牌产品企业组成,规模约48家,展位48个。参展团主要参与2005年广州博览会期间的展览、国内外贸易、商业采购、经贸洽谈、项目展示和成果推介等活动。

  三、组织机构成立
  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领导小组,由王文超市长任组长,副市长孙新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柏松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局长岳增浦、市商务局副局长陈彦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市经委、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登封市、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中牟县、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出口加工区、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等单位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联系人:姚建新、容玉生,联系电话:67188172。

  四、展位分配
  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拟设标准展位48个,各单位展位分配情况如下:
  市经委6个,市商务局3个,市农业局3个,市科技局2个,市旅游局2个,中原区2个,二七区2个,金水区2个,管城回族区2个,惠济区2个,上街区2个,巩义市2个,登封市2个,新郑市2个,荥阳市2个,新密市2个,中牟县2个,郑东新区2个,郑州高新区2个,郑州经济开发区2个,郑州出口加工区2个。
  7月20日前,各单位将参展名单及展位情况报市商务局,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向2005年广州博览会办公室报名。

  五、展位布展
  根据广州博览会组委会的安排,参展的国内友好城市将集中到一个展馆,以特装形式出现的较多。结合我市组团情况,拟采取特装与标准展位相结合的形式布展。这样,既可集中展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又可展示参展单位的基本情况,便于企业和客商交流。

  六、展位收费标准
  2005年广州博览会展位为国际标准展位,提供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照明灯两盏等设施。收费标准为:国内政府组团每个展位4000元人民币。

  七、奖惩办法
  郑州市组团参加2005年广州博览会既是一次宣传郑州、展示郑州企业形象的机会,又是一次广交朋友、招商引资的重要活动。会展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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