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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13 生效日期: 2005-06-13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5]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6月13日
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郑州形象,保障机关工作秩序,规范信访人的信访行为,根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的紧急通知》(郑办网(2005)60号)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异常信访情形
  (一)5人以上(含5人)集体走访的;
  (二)悬挂、拉扯条幅走访的;
  (三)围堵政府大门走访的;
  (四)冲击政府大院或者办公楼的;
  (五)其他严重妨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需及时处置的异常走访。

  二、处置原则
  (一)属地管理。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由中原区负责。中原区委、区政府应分别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工作。
  (二)畅通信访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讯地址、投诉电话、电子邮箱;领导接待日的接待领导名单、接待地点和日期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上公布。要教育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信访。信访人员不得在市委市政府门口滞留。

  三、处置力量
  市委市政府门口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领导,并明确一名副局长负责。现场处置所需警力由市公安局根据需要统一调度。
  大规模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工作,由中原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统一协调、指挥,其他警种和人员配合行动,中原区公安分局明确一名副局长负责。
  中原区公安分局日常应派5名民警在市委市政府门口值勤。
  市防暴支队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市委市政府门口信访事件处置工作,并派10一15名民警在市委市政府门口值勤。处置大规模异常信访情况时,防暴支队值勤人员由中原区公安分局统一指挥。
  在小规模异常信访事件处置和没有信访事件情况下,中原区公安分局和防暴支队值勤人员由市公安局信访处置队统一指挥。

  四、处置程序
  (一)小规模异常信访事件处置信访人员到市委市政府门口信访时,门口接待室应热情接待,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应的单位和地点信访;信访人员拒绝离开的,由市公安局信访处置队予以劝告训诫;信访人员仍拒不离开的,由市公安局信访处置队指挥中原区公安分局和市防暴支队值勤人员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将有关人员带离。
  (二)大规模异常信访事件处置
  大规模异常信访事件出现时,市公安局信访处置队应立即指挥有关人员控制事态,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力量不足时,应立即向市公安局和中原区公安分局报告;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根据现场需要增派干警支援;中原区公安分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对于大规模异常信访事件,中原区公安分局应立即组织警力和有关人员对信访人员进行劝告,请其离开门口,并告知其按照规定到有关单位和地点正常信访;信访人员不听从劝告的,应给予训诫;信访人员仍拒不离开的,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将有关人员带离。
  异常信访事件发生后,需对有关信访人依法进行处理的,由中原区公安分局依法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中原区公安分局根据有关领导的意见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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