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河南省科技拔尖人才工程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8-18 生效日期: 2004-08-18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河南省委
发布文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发[2004]9号),现就实施河南省科技拔尖人才工程(以下简称“拔尖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拔尖人才工程”的重要意义
  1、充分认识实施“拔尖人才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科技拔尖人才是指在攻克科技重大项目、重大课题中能起到主导作用的领军人物。近年来,我省科技人才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科技人才的总量、结构和素质还远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能够承担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科技拔尖人才十分短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还比较薄弱,尚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已成为制约我省高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关键因素。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我省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更应加重视科技拔尖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带动科技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2、实施“拔尖人才工程”的目标任务。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培养、凝聚一批在我省优势学科(材料加工工程学、凝聚态物理学、作物栽培学等)、支柱产业(食品医药、建材、化工、机械、轻纺)和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环保)方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学术和工程研发前沿水平的科技拔尖人才。到2010年,力争培养、凝聚50名左右的科技拔尖人才,带动形成50个左右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团队,攻克一批科技前沿技术难题和我省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取得一批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性科技成果,促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明确选拔要求,建立竞争择优选拔机制
  3、明确选拔原则。围绕解决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按需要选人;拓宽视野,面向国内国外两种人才资源选人;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开放式的选拔机制选人;坚持专家评选、同行认可、组织审核,以严格的程序选人,使尽可能多的科技拔尖人才纳入选拔视野,汇聚我省,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中。

  4、坚持人选条件。“拔尖人才工程”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科学技术领域或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较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在关系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学术技术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从国内选拔的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国家级重大项目的主持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资助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近三年来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及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项目主持人。
  从国外引进的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获得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并有连续三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并得到国际同行的公认;拥有属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核心技术的重大发明(专利)。

  5、严格选拔程序。“拔尖人才工程”人选每两年选拔一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形式审查、公示、专业领域专家组初审、选拔委员会评审、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选拔。聘请国内外相关领域优秀专家通过网络、通信等方式参与评审,保证评审的开放性、公正性。

 

三、加大培养力度,为拔尖人才多出成果创造有利条件
  6、搭建培养平台。以拔尖人才为核心,有计划地组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学科,集中精干科技力量,在我省优势学科、重点领域形成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群体;支持拔尖人才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支持拔尖人才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承担国家重点科研课题和工程、基金项目。

  7、支持合作交流。实行“院士导师制”,鼓励拔尖人才聘请相关专业领域的院士作为导师,联合进行科学研究及技术攻关。支持拔尖人才到国内外相关专业的一流实验室、一流大学进行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和邀请相关领域国际国内科学大师来豫讲学,以及时准确地掌握国际科技发展动态。鼓励拔尖人才参与实施国际研发项目、主办或协办国际学术会议、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和国际学术团体,提高国际知名度,取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始性创新成果。

  8、强化激励机制。对科技拔尖人才完成的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重奖。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要根据其意向,积极面向国内外公开聘用助手和急需的人才,并在科研条件、工作环境以及住房、保险、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9、加大资助力度。设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拔尖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从2005年起每年安排专向资金3000万元,拔尖人才所在单位要在资金和项目上积极配套支持。

 

四、精心组织,确保“拔尖人才工程”顺利实施
  10、加强组织领导。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拔尖人才工程”实施工作,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具体负责“拔尖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关心、支持“拔尖人才工程”,努力为科技拔尖人才的培养创造条件,积极为“拔尖人才工程”提供后备人选。

  11、完善管理措施。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确保拔尖人才在项目申报、人员任用、经费支出、科学实验、分配奖惩等方面享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及责任。加强成果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和考核结果,调整补充人选,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拔尖人才工程”人选遴选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应的管理制度。新闻舆论媒体要大力宣传“拔尖人才工程”人选献身科技、勇于创新的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鼓励人才多做贡献的良好社会环境。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