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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09 生效日期: 2003-07-09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东政办字[2003]35号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市审计局对我市200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200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
  (二)专款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三)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和目录,自行采购固定资产;
  (四)税收征管中漏征漏管和稽查力度不够等;?
  (五)预算内外暂存、暂付数额较大;
  (六)超标准收费,违规发放补贴补助;
  (七)往来资金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
  (八)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处置不合规等。

  二、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按照审计部门下达的《审计处理决定》、《审计意见书》,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搞好整改。未审计的部门、单位也要对照上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审计等部门对此要加强监督检查。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于2003年7月2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屡查屡犯且不认真整改的部门、单位,将追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整改单位名单
  市财政局  地税局  民政局  交通局  科技局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油区办  残联  建设投资公司  人民医院  第二人民医院
二OO三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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