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东政办字[2003]35号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市审计局对我市200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200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专户资金;
(二)专款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三)未按政府采购程序和目录,自行采购固定资产;
(四)税收征管中漏征漏管和稽查力度不够等;?
(五)预算内外暂存、暂付数额较大;
(六)超标准收费,违规发放补贴补助;
(七)往来资金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
(八)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处置不合规等。
二、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按照审计部门下达的《审计处理决定》、《审计意见书》,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搞好整改。未审计的部门、单位也要对照上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审计等部门对此要加强监督检查。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整改措施、整改结果于2003年7月2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审计局财政审计科。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屡查屡犯且不认真整改的部门、单位,将追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整改单位名单
市财政局 地税局 民政局 交通局 科技局 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油区办 残联 建设投资公司 人民医院 第二人民医院
二OO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