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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广东省开平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供澳门活畜出口业务及配额划转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3 生效日期: 2006-12-13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贸批〔2006〕377号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你厅《关于广东省开平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澳门活畜出口业务及配额划转的请示》(粤外经贸管字(2006)18号)悉。经研究,同意将广东省开平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澳门活畜出口业务及配额划转给广东省开平市创丰贸易有限公司。今后,广东省开平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不再经营供港澳活畜禽出口业务。
  请你厅加强对企业的指导,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供港澳鲜活产品的有关规定,确保产品安全、优质。 特此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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