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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2 生效日期: 2006-12-12
发布部门: 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职改办〔2006〕013号
部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0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改革,继续推进人员聘用与职务聘任相结合,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着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氛围,积极探索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和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分类管理机制,逐步建立适应水利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机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二、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66号)中规定,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根据部职改办《关于我部取消自行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有关问题的意见》(职改办(2005)15号)规定,其成绩有效期延续至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为止。经部领导批准,我部2006年度职称评审外语统考合格线为55分,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到该标准的,成绩当年评审有效。请各单位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审核工作。
  三、根据《关于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精神,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决定我部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实施时间为2007年度。按照要求,我部从2007年开始不再举行高级会计师的专业理论考试,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申报人员,除取得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外,还须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请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地的省级人事考试部门的考试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报名与考试工作。
  四、按照人事部有关规定,各级评审委员会可合理收取评审费,以维持评审工作正常开支。报部评审任职资格的评审费标准:正高级每人450元,副高级每人400元,中级每人300元,初级每人200元。需我部统一委托其他部门评审的新闻、出版系列正高每人暂收500元,卫生、翻译、档案(图书管理)系列正高每人暂收700元,研究员系列每人暂收800元,待统一报送时根据委托评审部门要求多退少补。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上报材料:
  1、报部评审各级各类职称的综合报告1份;
  2、《二○○六年度申报评审人员人数统计表》1份(A4纸横打);
  3、《二○○六年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情况统计表》1份(A4纸横打);
  4、《二○○六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1份(A4纸横打);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部评审名单一览表》1份;请分系列、分级别、分表填写(B4纸横打)。
  6、《二○○六年度由部统一委托评审人员一览表》1份(B4纸横打)。凡未列入该表的人员职改办不再接受相关委托报评的申请。
  7、以上2-6项均可由职称工作软件统一生成,也可在中国水利学会网站职称工作专栏(网址:http:// www.ches.org.cn)下载。
  (二)个人上报材料:
  1、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2、个人现有单位聘书、任职资格证书或正式批文复印件1份;
  3、个人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4、个人《水利部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5、个人《水利部职称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个人《水利部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7、个人业务总结1份;
  8、证明个人业务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申报新闻、出版系列正高和研究员系列任职资格的个人上报材料应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关要求可以登录中国水利学会网站职称工作专栏查询(网址:http:// www.ches.org.cn)。
  (四)以上各种表格要认真填写,并由单位负责人、填表人签字,加盖直属单位公章;个人申报材料的各种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呈报材料要真实、完整,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要求,评委会可以拒绝受理。对经检举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五)部管专业系列接受申报材料时间为2007年3月12-23日,其他时间概不受理。请各单位将报部评审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部评审名单一览表》电子版及评审费一并报送中国水利学会(北京白广路二条2号),联系人:李建国,联系电话:010-63204533,13810815168,电子邮件:jgli@mwr.gov.cn。
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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