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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哈尔滨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社会评审工作,特面向全市公开征选社会评审委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评审委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
(二)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参加社会评审工作;
(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资历专业水平,从事规划设计、土建、暖通、给排水、消防、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燃气工程、园林绿化、热力工程等某一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
(四)熟悉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二、报名方式
申请人应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新建住宅社会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并准备好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经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培训合格后,记入社会评审专家库,并颁发《社会评审专家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截止到2月24日,报名地点设在道里区端街11号313房间。联系人:张伟。电话:87650133 84631241。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二OO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