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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对群力新区私建滥建进行整治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2 生效日期: 2005-11-2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文号: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规划群力新区(东起何家沟西至四环路;南起工农大街哈双北路至拟建群力堤)范围内私建滥建进行整治。通告如下:
  一、凡在该区域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建设的个人和单位,自本通告发布起十五日内,携带户口、身份证、土地证等相关手续进行登记。

  二、凡通告发布后不按时登记,经查实属私建滥建的,按无主房依法拆除。

  三、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群力新区分局--河柏小区105栋(61路公交车终点)。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哈尔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05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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