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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物价局关于确定液体盐(卤水)正式销售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4-08 生效日期: 2003-04-08
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东价管发[2003]34号
东营市盐务局:
  你局《关于将液体盐(卤水)试销价格确定为正式销售价格的申请》(东盐字[2003]6号)收悉。鉴于我局东价管发(2002)24号确定的液体盐(卤水)试销价格已到期,经研究,批复正式销售价格如下表:
  供应批发单位  供应用户
  上述表列价格为中准价格,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超过上述中准销售价格10%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上述价格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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