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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市县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3 生效日期: 2006-03-13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琼府[2006]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在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我省各市、县政府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层次、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安排劳力和时间,广泛发动群众参加投劳建设,较好地完成了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各项任务。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显著的市、县予以通报表彰。

?
  一等奖:儋州市、定安县、海口市; ?
  二等奖:陵水黎族自治县、三亚市、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
  三等奖:万宁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海市、白沙黎族自治县、文昌市、东方市。?
  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再接再厉,争取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获得更大的成绩。其他市、县要向先进市县学习,真抓实干,努力把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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