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机电产口出口卖方信贷贷款利率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1-25 生效日期: 1996-01-25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为了继续支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并考虑贷款的期限、成本和风险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从1996年第一季度起,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不论新、老贷款)不再执行单一优惠利率,统一按同档次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下浮10-15%的水平执行。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对该项贷款停止贴息。此项贷款计息、结息、加罚息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5]237号文中有关规定执行。
   请有关银行接本文后,具体确定各期限档次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情况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特此通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