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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物价局关于暂定鑫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澳门路“鸿鑫大厦”商住楼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12-06 生效日期: 2002-12-06
发布部门: 贵州省遵义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遵市价管[2002]158号
  遵义市鑫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澳门路鸿鑫大厦商住楼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
  二、执行时间:从二00二年十二月起执行,试行一年。
  三、你公司在执行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收费时,必须每季度报财务报表于我局备案。接文后,到市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处公示收费批文及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遵义市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单位:遵义市鑫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甬道  〃  〃
  走廊  有  〃  〃
  停车场  〃  〃
  电梯  〃  〃
  管理范围内的通道  有  〃  〃
  管理范围内的绿地  〃  〃
  垃圾收集清运  有  每日定点.定时清运
  房屋外立面保洁  〃  〃
  花卉盆景  有  〃  〃
  公共路树  〃  〃
  保安巡逻  有  〃  〃
  供电  有  〃  〃
  煤汽  〃  〃
  通讯  〃  〃
  排污  有  〃  〃
  排水  有  〃  〃
  电梯  〃  〃
  消防  有  〃  〃
  治安防范  有  〃  〃
  公用管道  有  〃  〃
  中央空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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