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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8 生效日期: 2005-12-28
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福州市区各液化气经营企业:
  根据《福建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3]412号)文件精神,考虑目前液化气到岸价格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12月29日起瓶装液化石油气最高零售价格由6.20元/千克调整为6.35元/千克。 特此通知。 200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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