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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01年度优质烤烟生产基地和烤烟生产质量好的乡(镇)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08 生效日期: 2002-01-08
发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筑府通[2002]2号
  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1年,我市优质烤烟基地乡(镇)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省烟草专卖局有关烤烟工作的各项政策,以烤烟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为突破口,以科技兴烟、质量兴烟、品牌兴烟、升位兴烟为目标,积极开展优质烤烟基地乡(镇)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烤烟工作者、烟农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贵阳市烤烟生产收购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对全市14个拟建的优质烤烟基地乡(镇)进行了考核,经检查验收,开阳县冯三镇、米坪乡全面完成了指标;种植规模均在2000亩以上,户均3亩以上、收购任务完成6000担以上、上中等烟比率平均达到100%,其中上等烟分别为35.3%和37.4%,达到了市优质烤烟基地乡(镇)标准;开阳县马场镇、宅吉乡除收购指标未完成外,上、中等烟比例分别达96.5%、99.3%,上等烟比例分别达39.3%和44.3%,烤烟质量有较大提高。
  为鼓励在优质烤烟基地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乡(镇),更好地推动全市优质烤烟基地乡(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命名开阳县冯三镇、米坪乡为贵阳市优质烤烟生产基地乡(镇);给予开阳县马场镇、宅吉乡烤烟生产质量奖表彰。
  希望先进乡(镇)再接再厉,在2002年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希望各产烟市、县,有关乡(镇)向先进乡(镇)学习,深入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优质烤烟生产基地乡(镇)的目标,促进烤烟生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使我市烤烟生产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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