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08 生效日期: 2005-10-08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5]248号
各区人民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省委决定,洪荻生副市长任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为此,市政府副市长的工作分工进行如下调整,请加强联系和请示报告。
  1、洪荻生副市长原分管的工业、能源、科技、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经济协作、对口支援和劳动社保工作,以及联系总工会,交由叶重耕副市长负责。
  2、洪荻生副市长原分管的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交由潘世建副市长负责。
  3、叶重耕副市长原分管的金融、机关行政管理工作,交由丁国炎副市长负责。
  4、叶重耕副市长原分管的外事、侨务、驻外单位包括接待办工作,交由詹沧洲副市长负责。
  5、叶重耕副市长原分管的旅游工作,交由黄菱副市长负责。
  6、丁国炎副市长联系湖里区,叶重耕副市长联系翔安区。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调整后的市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表
(2005年10月8日)
姓 名 职 务 分   管   工   作 备注
张昌平 市 长 负责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监察、审计等工作。联系思明区。
丁国炎 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市长外出时,主持市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办公厅、计划、金融、财税、物价、统计、审计、法制、人事、编制、体制改革、机关行政管理、信访和信息港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局、地税局、物价局、审计局、统计局、信息产业局、人事局、编办、监察局、法制局、体改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等。联系单位: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金融、保险、证券机构,国税局、财政部专员办,民主党派、总商会,湖里区。
潘世建 副市长 协助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交通、民防、海洋管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建重点工程等工作。分管部门: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国土与房管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交通委、港务局、公路局、机场、航空港管委会、海洋与渔业局、城市综合执法局、民防办、地震局、城管办、重点办、住宅办。联系单位:海事局、航管站、铁路部门,思明区。
詹沧洲 副市长 协助分管农村、农业、政法、民政、计生、外事、侨务(港、澳)、民族、宗教、防灾救灾、驻外单位和双拥等工作。分管部门: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老龄办、计生委、公安局(含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边防支队)、外事办、侨务办、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司法局、驻京办、驻榕办、驻深办、打私办、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支前办(双拥办)、仲裁委、残联。联系单位:驻厦部队、武警部队、法院、检察院、海事法院、安全局、市农办、老干局、海防办、保密局、依法治市办、侨联、对外友协、接待办、气象局、厦门中心海洋站,同安区。
黄 菱 副市长 协助分管外经外贸、招商引资、会议展览、商业内贸、工商、旅游、对台以及口岸管理、境外机构等工作。分管单位:贸发局、外资局、工商局、粮食局、旅游局、象屿保税区、鼓浪屿-万石山管委会、台办、口岸办、驻港办、贸促会、商业集团、供销社。联系单位:厦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防总站等口岸单位,外商协会、台商协会、台联,海沧区。
叶重耕 副市长 协助分管工业、能源、科技、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经济协作、经济秩序整顿、对口支援、社保等工作。分管部门:海沧管委会(包括出口加工区)、火炬高新园区管委会、经发局、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局、专利局。联系单位:电业局、邮政局、电信行管办、无线电管理处、海洋三所等科研机构、科协、总工会、各地驻厦办,翔安区。
郭振家 副市长 协助分管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部门: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爱卫办、方志办、医改办、理工大学、城市职业大学(电大、职大、教育学院)。联系单位:市精神文明办、文联、社科联、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部省属在厦大中专院校、团市委、市妇联,红十字会,集美区。
洪荻生 副市长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3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