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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阜新市公共汽车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30 生效日期: 2000-10-01
发布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辽价费字[2000]59号
阜新市物价局:
  你市《关于调整我市公汽月票及2路普票价格的请示》(阜价发(2000)77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月票价格:实行“一票制”,普票价格为1元的线路,职工月票价格为35元,学生票价格为18元;实行分段计价普票价格为2元的线路,职工月票价格为45元,学生月票价格为23元。
  二、2路公交线路普票价格:14站以内(包括14站)为1元;超过14站为2元。
  收费单位要严肃物价纪律,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不得扩大调价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认真落实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补贴政策。要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接受物价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本批复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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