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浙交[2006]207号
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更好地为交通建设事业服务,根据《浙江省交通财务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办法(试行)》(浙交(2005)347号),厅对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各单位2005年度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考核优秀单位:杭州市交通局、嘉兴市交通局、湖州市交通局、衢州市交通局、舟山市交通委、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干校。
考核良好单位:宁波市交通局、温州市交通局、绍兴市交通局、金华市交通局、台州市交通局、丽水市交通局、厅运管局、厅质监站、浙江交院、技师学院、厅信息中心、厅服务中心。
希望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为全省交通财务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作出贡献。 浙江省交通厅
二○○六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