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威价费发[2002]11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核定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威卫中[2002]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按照省卫生厅、中医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你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培训班开设《中医学基础》、《实用中药方剂学》等七门课程,培训时间为一年,课程总时数为980学时,其中集中面授辅导250学时。根据培训班预计支出情况,本着“取之于乡医、用之于乡医、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培训费标准按每人600元收取。培训费主要用于购置教学设备、聘请教师、租用教室、考试发证及其他费用。教材费据实收取。
以上复函自二00二年十一月十日起执行至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请收费单位及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