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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银兴苑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9-15 生效日期: 2000-09-15
发布部门: 沈阳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0]240号
沈阳银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收取沈阳银兴苑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服务费和油炉采暖费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行为,按照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规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情况,经审核测评,现将沈阳银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银兴苑等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银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银兴苑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四级收费标准执行。三个住宅小区是:
  1、沈阳银兴苑住宅小区;
  2、辽宁出版集团高层住宅楼;
  3、沈阳通用高层住宅楼;
  4、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元。
  二、上述三个住宅小区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
  三、辽宁出版集团高层住宅楼和沈阳通用高层住宅楼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6.0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运行等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情况,接受的监督查询。
  六、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七、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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