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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30 生效日期: 2006-05-30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6]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宁波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宁波市基础测绘规划(2006一2010年)
前言
  基础测绘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项前期性、基础性的社会公益事业,其服务范围涉及与地理空间信息有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测绘工作既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在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下,我市已基本建成了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基础测绘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基础测绘产品结构发生了根本性转变。随着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对基础测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市级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的编制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基础测绘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及时的测绘保障。
  第一章 面临的基本形势
  1.1 “十五”基础测绘的主要进展
  “十五”期间是我市基础测绘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推动基础测绘标准化,基本实现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初步建立空间数据基础设施、适应“数字宁波”建设需求的重要阶段,取得的主要进展有:
  1.1.1 确立了基础测绘的分级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了基础测绘的市、县分级管理体制,明确并细化了计划的编制范围和申报程序。市财政在城建计划中安排了基础测绘专项经费,其他县(市)、区的基础测绘经费稳步提高,基础测绘呈良好的发展态势。
  1.1.2 基本实现数字化的基础测绘技术体系
  加大了对测绘科技攻关和数字化设备的投入,注重培养和引进测绘高新技术人才,建立了以卫星定位技术、遥感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化测绘技术体系,建成了市级的数字化测绘生产基地。制定了包括3个地方性标准在内的一系列技术规程,促进了基础测绘的全面实施。
  1.1.3 构建了全市统一的空间定位体系
  形成以全市性框架网、基本网为主体,市城市规划区加密网为补充,建城区工程网为应用的三级基础平面控制结构体系,实现了各种坐标系统之间的严密转换。改造和复测了市基本水准网,进行了三江片的地面沉降监测,完成了三江片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的研究。
  1.1.4 积极开展基础地形测量与更新
  完成了全市1:25万、1:5万和沿海4000余平方公里1:1万地形图的收集、新测或修测;实施了市规划区1:5千航空摄影,制作了1:1万、1:2千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新测或修测了2500平方公里范围的1:2千、1:1千和1:5百地形图;编制了全市1:10万和市规划区1:5万的地形挂图。积极推进地形测量更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大了基础地形测量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推进了地形测量成果共建共享的步伐。
  1.1.5 大力推进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全面完成了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建成了市规划区1:5百~1:2千的数字线划图、1:2千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全市1:1万、1:5万和1:25万数字线划图、1:1万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数据库;开展了三维建模的试验工作;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为各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及公共事务管理系统的建设提供基础测绘保障,有力地促进了地理信息系统的发展。
  1.2 发展趋势与总体需求
  基础测绘的发展已进入以地理信息服务为主的重要时期,其技术手段、产品形式、消费层次和资源配置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已经成为国家和地方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的信息资源;在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的大环境中,以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为核心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正在成为各国测绘发展新的契机;卫星定位和遥感等空间技术的发展进步极大地提高了地理信息的实时化获取与更新能力,也有力地推动了地理信息处理自动化和分发服务的网络化。随着推进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进程,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管理对基础测绘的需求日趋多元化、数字化和知识化,以基础地理信息资源为核心的空间数据基础设施已经成为“数字宁波”的重要基础和核心组成。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化、信息化建设为基础测绘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基础测绘在取得一系列可喜成就和面临新的良好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1.3.1 基础测绘投入渠道尚未全面理顺
  除市基础测绘计划外,部分地区的实施经费未能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基础测绘滞后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区财政资金投入不足,需由乡(镇)或企业拼盘解决,由此产生了基础测绘成果所有权与管理权的矛盾,成果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基础测绘更新周期长,其成果的现势性较差。
  1.3.2 测绘基准与应用需求不相适应
  没有建立本市高精度、三维、动态、多功能的测绘基准体系,尚未建立与2000国家GPS大地控制网的联系;大地水准面精化的试验成果缺乏可靠性,精化精度与覆盖广度需进一步提高与扩大;坐标系统之间的转换参数因涉密极高,无法提供其他用户;多种坐标系统同时使用,实际应用不便,管理成本增加。
  1.3.3 快速更新机制有待完善
  大比例尺地形数据及地下管线信息数据采用的竣工测量更新方式缺乏强制力,部分公用项目和乡村地区的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实施困难;从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小比例尺地形数据的周期过长;基于要素的更新技术尚未解决。
  1.3.4 地理信息共享制度还需健全
  测绘成果汇交制度还没有形成良好的氛围;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难以互换,协调困难的局面依然存在;地理信息网上分发与服务存在政策性和技术性的问题;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的建设推进缓慢;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应用缺乏鼓励措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化相对滞后,数据质量还不能完全符合标准体系。
  1.3.5 基础测绘成果的相对短缺
  基础测绘成果种类少、信息含量不足;大部分地区的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现势性差,尺度不全;行政性用图单一,缺少必要的图册;尚未建立基础地理信息历史数据库;基础测绘成果应用不够广泛。
  我市基础测绘必须立足测绘高新技术,实现纵向协调、横向联合、区域统筹的发展之路,以确保基础测绘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与原则
   2.1  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②《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③《浙江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④《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
   ⑤《关于认真做好测绘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测财字(2004)80号)
   ⑥《关于抓紧将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列入政府“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的紧急通知》(浙测(2005)10号)
   ⑦《关于同意将“十一五”测绘发展规划列入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的复函》(甬计函规(2005)20号)
   ⑧《浙江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
   ⑨《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一2020)
   ⑩《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
   2.2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基础测绘工作全局,强化基础测绘政府职责,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建立以数字宁波地理空间框架为主体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为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测绘保障服务。
   2.3  规划原则
   ①强化基础测绘政府职责,建立公共财政对基础测绘稳定投入与持续增长机制,促进各级基础测绘协调发展;
   ②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鼓励测绘科技创新,逐步完善基础测绘实时更新机制;
   ③加强数字宁波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健全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础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④大力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完善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促进地理信息资源高效利用与增值服务。

  第三章  规划内容与目标
   3.1  规划内容
   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其他数字化产品;建立和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整测地下管线,建立和维护更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卫星影像遥感数据。
   3.2  规划目标
   健全基础测绘高新技术和标准体系;建成新一代高精度、三维、动态、多功能测绘基准,滚动精化似大地水准面;实时或准实时更新各类地形图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加强数字宁波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构建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拓展基础地理信息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地理信息的开发与应用。

  第四章  基础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4.1  基础平面控制网
   加强对全市性框架网、基本网和市规划区加密网的维护。以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出发点,逐步扩大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工程控制网的覆盖,对损坏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必要的增补。各县(市)在基本网的基础上,完成本地加密网和工程控制网(GPS RTK基准站网)的建设。
   联测2000国家大地控制网。在市域范围内积极开展不同坐标系统的应用研究,有效解决不同坐标系统之间转换工作的实际困难。
   4.2  基础高程控制网
   定期复测基础高程控制网,计划完成2000公里以上市基础高程控制网的复测,1000公里以上市规划区工程控制网的四等水准测量;各县在市基础高程控制网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本区域基础高程的加密;提高滨海岸线水准点的密度,实施近海主要岛屿高精度水准联测。
   积极开展市区地面沉降水准监测,加强地面沉降水准监测的分析研究,建立地面沉降水准监测分析系统,不断提高分析的深度和质量。
   4.3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
   似大地水准面精化目标:满足建设工程、城市测量、海洋环境监测、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快速获取标高的需要。按照精度,似大地水准面成果分为二个级别:
   一级:2一3厘米,城市规划区平坦地区。
   二级:5一8厘米,所有区域。
   在现有三江片实验性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以块带面、逐步扩大、滚动研究、累积精化”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已有的地面重力资料、数字地面模型数据、最新地球重力场模型,结合市基础水准网复测和地面沉降水准监测,在完成约110个B级GPS测量和400公里三等以上水准测量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市规划区约1100平方公里平坦地区优于2厘米的似大地水准面成果。其他区域可直接利用全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成果。
   4.4  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建设目标: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技术,以现代通讯、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和设施为支撑,在全市范围建立数量有限、分布合理、固定式的GPS连续运行的站网,形成我市新一代高精度、三维、动态、多功能测绘基准体系,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调查、交通监控、沉降(形变)监测、公共安全、精细农业、天气预报、电力及通讯等领域对精密定位、实时定位以及移动目标导航的需求。
   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拟由10座连续运行的GPS基准站网(GPS虚拟参考站)、监控分析中心、数据传输系统、数据发播系统组成的、完全覆盖全市陆域和领近海域,力争满足事后或准实时的亚厘米级或毫米级精密定位服务需求。
   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培育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市场,努力开拓并逐步实现导航、安全监控等服务。
   4.5  测量标志保护
   分布在全市各地的1788座四等以上永久性测量标志,是重要的测绘基础设施。要加强测量标志的保护,建立健全测量标志保护制度,加大对损毁测量标志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要积极做好测量标志的定期维护,加强与测量标志保管员的正常沟通,实行测量标志保管津贴制度。

  第五章  基本地形测量
   5.1  数字线划图
   要充分利用遥感数据更新全市1:5万、1:10万、1:25万数字线划图;重新测量西南山区及沿海岛屿85幅1:1万数字线划图,修测其他地区所有339幅1:1万数字线划图。
   加大市域范围各种基本比例尺海图的搜集、整理力度,积极推进甬江、余姚江、奉化江、东钱湖等重要水域的水下地形测量。
   全面实施大比例尺数字地形测量,积极推进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一测多用”进程;城市规划区及主要集镇力争全面覆盖1:500数字线划图;其他地区力争全面覆盖1:1000或1:2000数字线划图。
   加大市规划区范围数字线划图的测量力度,完成中心城700平方公里1:500数字地形测量、380平方公里1:1000数字地形测量、山地1233平方公里1:2000数字地形测量。
   完善1:500、1:1000到1:2000自动缩编系统,开发小于1:10000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框架要素的逐级自动缩编系统;实现单要素或任意要素缩编技术;完善基于要素的更新技术,实现各种比例尺数字线划图的同步更新。
   实施数字地形测量监理制度,促进计算机辅助监理技术的应用;不断完善数字线划图自动检查系统,保证数据质量完全符合标准。
   加强数字地形测量技术研究,实现成果加密技术应用;健全数字线划图的标准化体系,推进数据采集的开放性进程,提高数据采集效益;加强数据采集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研究,适应汇交成果的多样性。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制度,促进大比例尺数字线划图的实时更新;实行大比例尺数字线划图分片负责的巡视测量更新制度;充分利用遥感技术,做好小比例尺数字线划图中道路、水系等框架要素的实时、联动更新。
   5.2  正射影像图
   更新全市1:10000、市规划区1:2000正射影像图;研究利用卫星遥感资料,实现正射影像图的定期更新;各县(市)加大对正射影像图生产的投入,完成城市规划区的1:2000正射影像图。积极推进正射影像图的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化服务。
   5.3  数字高程模型
   更新全市1:10000、市规划区1:2000数字高程模型;各县(市)加大对数字高程模型生产的投入,建立城市规划区的1:2000数字高程模型。积极推进数字高程模型在水利、交通、城建、防灾等领域中的应用,提高政府防洪救灾决策能力。
   5.4  数字栅格地图
   历史地图、遥感像片等测绘资料能够正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变迁、不动产状况、人工和自然环境变化的重要资料,是地理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市和县(市)要加强对历史地图、遥感像片等测绘资料的搜集整理,对非数字化的测绘资料进行数字化,形成数字栅格地图。加强数字栅格地图的应用研究,实现重要地理信息的历史搜寻、统计和对比分析。
   5.5  现实空间建模
   积极开展虚拟现实场景数据标准、数据获取、快速建模、精细建模等技术的研究,加大现实空间建模投资力度,稳妥推进不同区域范围、不同精细度的三维现实场景的建模工作。
   利用数字线划图、正射影像图和数字高程模型,完成全市一般分辨率、市规划区高分辨率的三维地理模型建设;有重点地开展现实场景精细建模,逐步推进市规划区现实场景精细建模进程。
   研究建立三维地理模型更新机制,有效地结合竣工测量、巡视测量制度,建立健全精细现实场景的实时更新机制。完善精细现实场景与规划虚拟场景数据的融合,促进虚拟现实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应用。

  第六章  基础地图编制
   积极做好地形挂图的修编工作,完成宁波市地形挂图、宁波市区地形挂图修编,同步产生1:10万、1:5万内部和公开的二种地形挂图数据,代替同比例尺的基础地形图。县(市)要加大地形挂图编制的力度,完成县(市)地形挂图和重要乡镇地形挂图的编制。
   编制出版宁波市普通地图集、宁波市经济图集、宁波市历史图集、宁波市影像图集和正射影像挂图,满足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需求;研究编制中小比例尺的卫星遥感影像挂图。
   大力扶持基于基础地理信息的86NB电子地图网站建设,优先支持政府网站服务地图、公益性服务地图的使用,鼓励普通电子地图、旅游电子地图、车载导航电子地图、多媒体电子地图、网络地图、影像地图、三维景观地图、自然地图和社会事务管理地图等新产品的开发,满足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和社会公众文化生活的需要。

  第七章  地下管线整测
   加强地下管线整测工作,完成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整测;尚未开展地下管线整测的县(市),要积极完成城市规划区和重要乡镇的地下管线整测。
   积极推进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实时更新地下管线信息;建设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建立管线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第八章  航空航天遥感
   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综合利用研究,提高影像数据的综合处理能力;积极推广航空航天遥感在城市规划、资源调查、生态环境、交通能源、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中应用,充分发挥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信息真、时间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提高工作效益。
   实施全市范围1:2万一1:4万航空摄影,市规划区范围1:1万航空摄影;各县(市)完成城市规划区和重要乡镇1:1万航空摄影。加大多类型和多种类的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力度,每年分2次定期订购全市范围有较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不定期、分批次订购市城市规划区范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

  第九章  数字宁波地理空间框架建设
   9.1  组织机构建设
   积极促进地理空间信息协调机构的建立,充分发挥地理空间信息在社会信息化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促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广泛应用。
   加大地理信息开发、建设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地理空间信息管理、维护、交换、应用和服务的技术水平,培育地理信息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9.2  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加强地理空间信息管理、维护、交换、应用和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研究,规划制定信息管理、信息权属(生产权、产权、所有权)、信息共享、信息保密、信息安全和网络传输等政策法规,研究完成信息指标体系及分类编码、空间元数据标准规范、空间数据转换标准等。重点制定、发布“宁波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标准编码体系结构”、“宁波市地理信息系统行业分类编码标准”、“数据格式标准”、“空间坐标系统标准”等。
   9.3  地理信息数据库
   加强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的建设,统一数据标准,全面实现数据的自动监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要进一步更新和优化现有的基础地理数据库,重点解决数据的一致性问题,提高数据存储、入库及访问性能。逐步完善历史数据的建设,促进面向公共服务的空间数据库建设。加大规划区范围内各种基础地理信息的更新与入库力度,重点增加遥感影像数据库、测绘资料档案数据库;逐步建设现实空间和规划空间的虚拟现实三维场景数据库;完成综合管网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积极推动非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的建设。
   9.4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继续加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建成市、县(市)二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推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从功能型向应用服务型的转变,加强标准化的建设,构建全市标准统一、结构开放、使用安全的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整合市、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贯彻以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为主导、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为补充的建设发展方针,实现市、区联网运行,减少重复投资、提高系统效益。
   不断完善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在数据采集、加工、查询、统计等方面的基础性、开放性功能,进一步扩充地下管线、地名管理、数据监理、数据交换、联动更新等子系统的整合与建设;促进其与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与融合。
   9.5  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服务体系
   加强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保证在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与各种专题GIS应用系统之间建立数据交换、共享的桥梁,有效解决各部门专业地理信息系统中普遍存在的“信息孤岛”,实现异构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实现共建共享。
   以各级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为基础,完成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的建设,以汇集、处理、维护、分发各种地理空间数据,充分发挥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其资源优势。研究解决地理空间数据交换的范围和内容,共享政策和措施。加大各级地理空间数据交换中心的功能建设,完成各类地理信息数据的整合建库与应用,集成、完善并最终构建统一标准的、权威的、准确的、公共的、开放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平台与信息服务环境。
   积极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服务,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挖掘和发挥空间数据的效用,为政府、企业、社区和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于空间信息的服务。
   9.6  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大力推广基础地理信息应用,不断提高公共投资效益;研究制定基础地理信息发布政策和科学措施,改善发布形式,提高基础地理信息透明度和实时性。
   加快服务模式的转变,研究创新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增值服务模式,提高测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支持地理信息资源产业化应用,促进车载导航、智能交通、移动通讯、电子商务等“提供定位服务”的领域快速发展,实现地理信息资源增值服务的规模效益。
   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宁波综合市情信息系统。系统建设目标:以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社会经济信息为基础,为政府办公决策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大力推进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积极支持与基础地理信息有着密切联系的行政区划与地名、人口、海洋资源、生态环保、土地利用等专业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优先保证公共安全和突发事件等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技术的需求。

  第十章  规划项目与经费来源
   10.1  主要项目规划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实    施    时    间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1 工程控制网扩建 ● ●
  2 2000国家大地控制网联测 ●
  3 不同坐标系统的应用技术研究 ●
  4 市基本高程水准复测 ●
  5 市规划区地面沉降水准监测 ● ●
  6 工程控制网四等水准复测 ● ●
  7 市规划区似大地水准面精化 ●
  8 全市连续运行卫星定位服务系统 ●
  9 测量标志维护 ● ● ● ● ●
  10 全市小比例尺数字线划图修测 ● ● ● ● ●
  11 全市小比例尺正射影像图修测 ● ● ● ● ●
  12 全市小比例尺高程模型修测 ● ● ● ● ●
  13 全市1:1万数字线划图新测 ●
  14 全市1:1万数字线划图修测 ● ● ● ●
  15 全市1:1万正射影像图新测 ●
  16 全市1:1万正射影像图修测 ● ● ● ●
  18 全市1:1万高程模型新测 ●
  19 全市1:1万高程模型修测 ● ● ● ●
  20 市城市规划区1:5百数字线划图测量 ● ● ● ● ●
  21 市城市规划区1:2千数字线划图编绘 ● ● ● ● ●
  22 市城市规划区1:2千数字线划图测量 ● ● ● ● ●
  23 大比例尺地形图自动缩编系统开发建设 ● ●
  24 中、小比例尺地形图自动缩编系统开发 ● ●
  25 基于要素的地形图更新技术研究与系统开发 ● ●
  26 基础测绘航空摄影 ● ●
  27 基础测绘高分辨率卫星影像 ● ● ● ● ●
  28 全市三维地理模型建设 ● ● ● ● ●
  29 市规划区三维地理模型建设 ● ● ● ● ●
  30 宁波市地形挂图修编 ●
  31 宁波市区地形挂图修编 ●
  32 宁波市普通地图集编制 ●
  33 正射影像挂图编制 ●
  34 宁波市经济图集编制 ●
  35 宁波市历史图集编制 ●
  36 宁波市影像图集编制 ●
  37 86NB电子地图网站建设 ● ● ● ● ●
  38 数字线划图建库 ● ● ● ● ●
  39 数字高程模型建库 ● ● ● ● ●
  40 数字正射影像建库 ● ● ● ● ●
  41 航空(卫星)影像建库 ● ● ● ● ●
  42 档案数据库的建设 ● ● ● ● ●
  43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交换中心建设 ● ● ● ● ●
  44 综合市情地理信息系统 ● ● ● ●
  45 基础测绘标准编制 ● ● ● ● ●
  46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和法规建设 ● ● ● ● ●
  47 基础地理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 ● ● ● ● ●
  48 地下管线数据库动态建设 ● ● ● ● ●
  49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 ● ● ● ●
  50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数据管理系统建设 ● ● ● ● ●
  51 基础测绘成果共享与分发服务系统建设 ● ● ● ● ●
  10.2  经费来源
   基础测绘是为公共服务的,属政府承担的公共产品,经费来源由公共财政投入。根据基础测绘项目内容分别由市、县二级政府安排。

  第十一章  基础测绘保障措施
   11.1  法律保障
   修订后的《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于2005年9月1日颁布施行,这是规范我省基础测绘的法律依据。为了切实贯彻执行《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应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信息化建设目标,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基础测绘项目监理,成果质量开发利用、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发挥基础测绘的最大效益与作用。
   11.2  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防止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与组织协调工作,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测绘的需求,合理安排重点项目和时间进度;建立测绘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1.3  经费保障
   基础测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属于公共财政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要将基础测绘实施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基础测绘经费应实行项目管理,加强和规范经费开支,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密安全前提下,推行招投标工作,保障基础测绘有效实施。
   11.4  技术保障
   积极开展科技协作,大力推广新技术应用,加强测绘人才培养力度。坚持引进先进测绘技术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相结合,积极引导测绘生产单位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应用现代测绘技术改造传统生产方式,重点攻克一批共性技术难题,满足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信息化对基础地理信息现势性和空间数据的迫切需求。
   11.5  安全保障
   基础测绘成果涉及到国家安全,为了有效解决面向数据的保密性、可靠性、完整性,面向用户的信息鉴别、授权访问控制、抗否认性和可服务性及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等信息安全,在推进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共建共享的进程中,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采取防病毒、防黑客入侵、密码审查、灾难恢复等安全措施,确保密级数据安全,促进基础测绘成果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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