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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物价局关于对市人民公园举办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05 生效日期: 2002-07-05
发布部门: 山东省枣庄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枣价费发[2002]136号
枣庄市园林管理处:
  你处《关于举办童话大世界活动期间提高人民公园收费标准的请示》(枣园字[2002]22号)收悉。
  为丰富我市城市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市人民公园与镇江市公园文化艺术社联合举办“童话大世界”活动,展示世界100余篇少年儿童所喜爱的童话故事,采用舞台造景与卡通造型相结合的艺术形式,集科学性、趣味性于一体。本次活动投资25万余元。为收回部分投资,经研究,同意在2002年7月6日--10月31日活动期间,将公园门票价格由每人次2元调整为每人次5元,活动结束后,即恢复原价格。
   1米以下儿童免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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