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济政字[2002]54号
槐荫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对新世界阳光花园命名的请示》(济槐政[2002]16号)和《关于对联华?槐苑花园地名命名的请示》(济槐政[2002]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道德街街道办事处辖区东南部,东至纬十二路,西至北小辛庄西街,南至经七路,北至经六路延长线的区域,命名为新世界阳光花园。
二、同意将位于槐荫区东部,东至槐荫体育场,西至槐荫区委宿舍楼,南至营市东街38号居民楼,北至经六路的区域,命名为槐苑花园。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