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名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5-21 生效日期: 2004-05-21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4]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职责》和《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市是一个多民族散杂居的城市,共有42个少数民族,12.9万人。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大力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实行委员制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措施。各委员单位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研究和协调解决我市民族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民族工作任务。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其职责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   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工作关系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关系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民族工作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需要个有关部门统一思想,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市民委实行委员制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民委委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团结、进步”两大主题,做好我市民族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加强协作,相互沟通,及时了解民族工作情况,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民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委员会议,交流民族工作情况,听取委员单位对做好民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民族工作中的问题。会议情况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市民委委员单位是: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林业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扶贫开发办、省工行营业部、省农行营业部。各委员单位的具体职责是:
  市发改委:在贯彻和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与重大改革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时,充分体现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在确定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时,对少数民族的项目要给予倾斜,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市教育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等,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规划;做好民族教育专项经费的争取、分配工作;指导市高招办公室,落实在招生工作中对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指导各级各类民族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支持民族学校师资的配备与培训工作;搞好民族团结教育。
  市科技局:编制、实施科技计划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民族区、乡镇,尽可能在民族聚居地区安排一些科技含量高、适应性强、易于发展的项目;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时,要优先考虑民族聚居地区;组织全市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时,要重视对少数民族人才的培训,重点加强对民族区、乡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干部的培训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鼓励科技人员到民族区、乡镇去贡献才智。
  市公安局:掌握境内利用民族、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和渗透的情况,研究其特点、规律和对策,依法开展对利用民族、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渗透活动的防范、处理和打击;及时查处、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纠纷和案件。
  市民政局:对少数民族灾害救助工作,在同等情况下给予适当照顾;协同有关部门,在回族等10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城镇,按照行政区划的有关规定和民族政策,及时办理新成立民族乡的论证申报工作。
  市财政局:制订全市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年度预算时,对民族区、乡镇的财政、文教、卫生、扶贫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安排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及时了解民族经济政策的落实情况,并帮助民族聚居地区解决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贷款贴息工作。
  市交通局:加强民族聚居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民族聚居地区交通建设资金的投入,不断改善民族聚居地区交通状况;加强对民族聚居地区交通行业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促进民族聚居地区交通行业的科技进步。
  市水利局:在组织制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全市水利投资年度计划时对民族聚居地区给予倾斜;重视民族聚居地区水利资源的调查,优先考虑其开发及利用;优先解决民族区、乡镇的农田水利和供水、人畜饮水问题;优先发展民族区、乡镇的水电事业,注重农村民族聚居地区的小水电建设;积极为民族聚居地区培养水利技术人才。
  市农业局: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增收问题的政策措施;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技术推广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为民族聚居地区农业发展多做贡献。
  市文化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对民族区、乡镇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丰富和活跃少数民族区、乡镇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加强整理和挖掘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工作;帮助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
  市广电局:贯彻执行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握宣传舆论导向,对涉及少数民族的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切实加强民族聚居地区的广播电视覆盖工作,将该项工作与当地扶贫规划结合起来,与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结合起来,优先安排,优先解决;研究分析民族聚居地区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状况,推动少数民族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计划地宣传少数民族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取得的新成就,宣传各族人民团结互助、共同繁荣的先进典型;培养和培训少数民族广播电视专业人才。
  市体育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实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民族聚居地区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少数民族体育人才;参与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省内外各项民族运动会的选拔、组织参赛工作。
  市工商局: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少数民族名优产品和商标品牌。
  市新闻出版局:研究、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新闻出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出版物中违反民族政策和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事件。
  市林业局:研究制订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林业经济发展、林业产业化政策措施;在林业科研、技术推广、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程、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等方面对民族聚居地区给予重点扶持。
  市人事局:掌握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状况,为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组织保证;注重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中,对在民族聚居地区工作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民族区、乡镇和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对少数民族人员优先录用;组织全市性表彰工作时,对在民族聚居地区和民族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协调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协调指导全市劳动力流动就业和开发就业方面,按照国家政策,优先考虑民族聚居地区;在招工、技工学校招生工作中,同等条件优先招收、录用少数民族人员。
  市卫生局: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民族聚居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支持民族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加强对民族聚居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养,制订优惠政策,鼓励专业医护人员到民族聚居地区工作;帮助民族聚居地区组织实施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研究拟订民族聚居地区土地和矿产政策,解决民族聚居地区在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方面的特殊问题;在开发利用民族聚居地区土地和矿产资源时,切实保障民族聚居地区的利益,做出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安排。
  市扶贫开发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乡、村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乡、村扶贫开发中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问题;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的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在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对口帮扶、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照顾。
  省工行营业部:对民族企业和民族用品生产的合理资金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贷款贴息工作。
  省农行营业部:对民族企业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的合理资金需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在扶贫贷款发放方面优先支持少数民族龙头企业、贫困民族乡镇、村和少数民族贫困户;支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贷款贴息工作。
附: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单位及委员名单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四年五月)
单位         委员    职务
市发改委       程筱平   副主任
市教育局       高振歧   副局长
市科技局       赵学庆   副局长
市公安局       张战军   副局长
市民政局       牛育英   副局长
市财政局       李忠仁   副局长
市交通局       张桂花   副书记
市水利局       赵佩璋   副局长
市农业局       李新有   副局长
市文化局       张胜    副书记
市广电局       李福根   副局长
市体育局       李伟建   副局长
市工商局       吴凤军   副局长
市新闻出版局     李(更+生) 副书记
市林业局       楚万青   副局长
市人事局       温润琴   副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刘连杰   副局长
市卫生局       王万鹏   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     刘玉凤   副局长
市扶贫开发办     徐军安   总经济
省工行营业部     姜林    副总经理
省农行营业部     靳尧    纪委书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7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