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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卫生局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05 生效日期: 2001-12-05
发布部门: 海口市卫生局
发布文号:
经我局研究决定于2001年12月25日至2002年1月20日对在我局登记、领取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行年审、换证。请各医疗机构的法人(企事业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携带如下材料到我局医政科办理年审换证手续。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从业医疗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及2001年度医疗机构法人、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海口市卫生局
                            2001年12月5日
相关法规: 卫生局 海口市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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