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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无线寻呼993台服务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8-02 生效日期: 2000-08-05
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琼价工字[2000]206号
海南国信电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无线寻呼993台服务费的函》(琼国信函[2000]1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993台纯自动寻呼服务费标准为15元/月。本规定自2000年8月5日起试行一年,试行过程存在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试行期满,请及时办理资费转正核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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