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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省机关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3-02 生效日期: 2000-03-02
发布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
发布文号: 琼价费字[2000]44号
海南省机关幼儿园:
  报来《关于我园申请提高幼儿入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园各项收费标准调整为:保育费每人每月65元,杂费每人每月32元,管理费每人每学期135元,修建费每人每学期85元。
  上述收费标准从2000年春季入园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同本批复相抵触的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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