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湘卫传电[2006]22号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即将来临,近期又正值我省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2006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依法履行食品卫生监管职责。各地要结合全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贯彻全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领导,中、高考期间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负责,抽调精干力量加强食品卫生监管,每考点要确定2名卫生监督员蹲点监督,认真履行食品卫生监管职责。要在总结以往中、高考食品卫生保障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卫生监管的工作重点,细化卫生监督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好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二、采取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尽快掌握中、高考考试规模、考点设置情况,建立中、高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协调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近期,各地要对学校食堂、考场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加工条件、个人卫生、卫生设施等是否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所使用的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提供的桶装饮用水、瓶装饮用水是否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等,及时消除食品卫生方面存在的各种隐患,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要限期整改。
三、落实制度,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故。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按照《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的要求,落实食物中毒报告管理制度。中、高考期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妥善进行处理。
四、加强宣传,提高考生自我保护意识。各地要与当地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之有效的形式,加强卫生安全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增强广大考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六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