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做好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9-10 生效日期: 1996-09-10
发布部门: 大连国税局
发布文号: 大国税发[1996]第172号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做好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工作的通知》(国税函[1996]50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制定的,它主要包含了“登记处理”、“综合查询”、“文书处理”、“系统维护”等五个模块,内容包括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的登记,案件的查询,文书的打印以及稽查台帐多种稽查报表的自动生成。这套软件系统对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着重要作用。

  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精神,市局拟定年底前在稽查分局推广应用,同时将选择部分基层局试点应用。对试点单位将进行业务规程和软件应用的培训。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在全系统进行培训,一九九七年底前在全系统推广应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