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筑价收字[2001]19号
贵阳市市级机关幼儿园、贵阳市六一幼儿园: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黔价经(2000)342号文件精神和贵阳市物价局、市教委、贵阳市财政局(2001)筑价字30号《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在保证幼儿营养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结合幼儿园的开餐情况,经研究,伙食费标准核定如下:
1、寄宿制(三餐一点):100.00元/人·月
2、全日制开餐(三餐一点):85.00元/人·月
该标准于文到之日起执行,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
请你单位在执行该标准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我局,以便我局根据市场变化情况,综合平衡,调整伙食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