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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政务查询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9-16 生效日期: 2002-09-16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文[2002]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省会市容环境的卫生整洁,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创造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政务查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郑州市城市管理政务查询领导小组,以市长陈义初为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每星期3天进行政务查询,并予以通报、督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景国任办公室主任、余健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创建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市区内主、次干道和市区支路、背街小巷的垃圾清扫、清运工作情况进行政务查询;
  2.取缔马路市场、清理占道经营情况进行政务查询;
  3.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的整顿情况进行政务查询;
  4.机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的整顿情况进行政务查询;
  5.重要路段、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路灯设置、明亮度、开关情况进行政务查询。
  三、具体要求
  1.取政务查询小组与市民监督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通过政务查询,建立情况互达、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良性机制。
  2.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政务查询工作的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同时发动广大市民对此项工作予以理解和支持。
  3.务查询工作先从路灯、机动三轮车开始,以后逐步扩大范围。
  4.城市管理政务查询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进行政务查询的情况予以通报,表彰先进,批评落后。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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